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
政策级别:宁夏政策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和自治区《加快制造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发改服务业〔2022〕131号),加快推动我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20〕2号),现就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工业设计服务。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创新设计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
(二)定制化服务。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三)供应链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四)共享制造。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制造业企业开放专业人才、仓储物流、数据分析等服务能力,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机构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激光、大数据等新检测模式,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七)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
(八)节能环保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逐步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服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节能系统建设运行等服务。继续发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节能环保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合同水资源管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九)生产性金融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生产制造提供融资租赁、卖(买)方信贷、保险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务。支持领军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支持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十)其他创新模式。引导大型制造业和软件企业建设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企业、园区、基地等,开发集生产展示、观光体验、教育科普等于一体的旅游产品。发展“制造即服务”业务,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实现制造先进精准、服务丰富优质、流程灵活高效、模式互惠多元,提升全产业链价值。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1.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结构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出现连续亏损情况。
2.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等情况。
3.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特色且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的服务性公司,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支撑。企业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的项目不少于2个,且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企业最近一年的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含);
(2)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8%以上(含);
(3)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利润比上年增长8%以上(含)。
4.示范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近两年内新实施的服务化转型项目,项目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企业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服务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5.示范平台应为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面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既可以是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机构),也可以是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平台的成立和运营时间须满两年;
(2)最近两年为3家(含)以上制造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专业服务或综合服务;
(3)具有集聚技术服务资源和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长期合作服务机构2家以上,形成较完整的服务链;
(4)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社团法人类服务机构不少于5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数的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二)工业设计中心
1.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结构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出现连续亏损情况。
(2)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等情况。
(3)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应用“互联网+”模式程度较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7)工业设计在产品创新、品牌塑造、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工业设计水平在我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三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2项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
2.工业设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区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结构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出现连续亏损情况。
(2)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等情况。
(4)成立并运营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应用“互联网+”模式程度比较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5)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6)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区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7)工业设计企业近三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2项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
三、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请认真填写《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报送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工业设计中心预选名单。
(三)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行文认定并给予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本辖区申报、初审及推荐工作,务必于2022年3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及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兴产业发展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新兴产业发展处:
兰芳0951-6363947,董云峰0951-6363946
附件:1.《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
2.《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
3.《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及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
(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
申报单位
申报类型□示范企业 □示范项目 □示范平台
推荐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表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为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主体名称。
二、申报书内容:申报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表格、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其中申报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分别填写表1、表2和表3。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应的参考提纲。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个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书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电子版请根据所提供的模板进行编辑。
单位声明
1.本单位自愿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请。
2.本单位自愿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3.本单位自愿提供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单位对所提供的申报表内容和附件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表1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企业概况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等。核心产品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位置及地位,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主要竞争对手及与之对比情况,企业在行业领域中的地位。产品关键性能、加工工艺、技术实力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企业研发创新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的制定情况。
二、主要做法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典型模式,从经营战略、商业模式、运营方式、信息平台、资源配置、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层面论述企业服务转型的主要思路、重要举措、转型成效。
三、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示范企业服务转型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
介绍企业在今后三年乃至更长时间在服务转型方面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结合所申报的典型模式,说明下一步发展的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表2
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申报表
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述
介绍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以及实施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比较,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项目实施对于相关单位在投入产出、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客户拓展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以及对目标产品市场的积极影响。
二、主要做法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典型模式,从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等方面论述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及实施效果。
三、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示范项目实施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
介绍项目实施下一步的主要举措,以及预期可能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表3
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表
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平台概述
介绍平台的基本情况,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地位。结合平台服务企业的案例,论述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服务能力,以及在提供服务后对本行业或本区域企业发展的影响。
二、主要做法
结合申报的平台类型,说明平台在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的思路、做法和成效。
三、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示范平台实施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
介绍平台下一步在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思路目标、主要举措,以及预期可能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材 料 清 单
1.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服务性公司的证明材料,如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独立的服务性公司章程等;
5.属地发改部门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申报示范项目企业提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申报示范平台企业提供);
6.企业近三年所获各级政府奖励及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有关服务型制造项目实施合同、投入及成果等复印件,如服务型制造生产线改造软硬件设备的购买发票、因实施服务型制造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等;
8.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评价证书(鉴定证书)、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证书复印件;
9.与填报内容相对应的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书
(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中心)
单位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所属行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化工□
生物医药□食品□轻工纺织□其他□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填报说明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或表格不足时,可另附页面或增加表格。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单位声明
1.本单位自愿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单位自愿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3.本单位自愿提供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单位对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情况(一)
单位:万元、个、%
申报单位情况(二)
二、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一)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二)
单位:万元、%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
申 报书
(工业设计企业)
工业设计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地区:
主要服务领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填 表说明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或表格不足时,可另附页面或增加表格。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 业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单位对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一)
单位:万元、个、%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二)
单位:万元、%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三)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
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申报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材料清单
一、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中心);
(二)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20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19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六)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
(九)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
设计企业);
(二)工业设计企业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
(九)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3
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和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惠农区110国道东、兴惠路南3号)